索 引 号: | 003151867/202006-00272 | 信息分类: | 其他文件 / 文化、广电、新闻出版 |
发布机构: |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| 发文日期: | |
生效日期: | 废止日期: | ||
信息格式: | 生命周期: | 婴幼儿 | |
名 称: | 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休宁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| ||
关 键 词: | 发布文号: | 休政秘〔2020〕15号 |
发布机构: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:2020-06-29 18:57:38 信息来源: 休宁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:3338
各乡镇人民政府,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、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,更好的传承历史文化,保留历史记忆,彰显地域特色,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将北京等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通知》《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》要求,按照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,经研究,确定朱广登宅等51处建筑为我县第一批历史建筑,现予以公布。
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,落实保护责任,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,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,认真做好辖区内历史建筑的保护、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。
附件:休宁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
2020年6月28日